南京人大常委会细释养狗新规 |
藏獒卖场 - 养犬法规 日期:07-10-26 20:10:25 [繁體版] 藏獒买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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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每户限养一条犬在操作上很难,如小黄家有5条狗,他可以登记在没有养狗人家的户籍上,实际上还在自己家养。对此,卢扬表示,“犬只户口挂到别人家这是法律允许的,但是如果实际上还在自己家饲养,公安部门发现后将按照一户限养一条狗的规定来处理。”
收容:流浪狗将给企业“看门”
老百姓家养的多出来的、不符合标准的狗,怎么办呢?还有社会上的流浪狗又由谁来管理呢?南京市公安局治安分队副队长尹志强介绍,目前南京公安局在石佛寺农场设置了一个流浪狗留监所,日前香港专家来参观时称其为“全亚洲最好的留监所”。据介绍,留监所最多可以同时收留2000只狗,不过一般保持在200只左右。这些狗进了留监所并不意味着可以长久住在这里,它们的出路包括:市民认养、带回家养,给工厂企业做安全保卫、其他场所流通,重病的实施安乐死。据介绍,11月份,留监所收容犬只的信息将上网公布,市民可以动态了解这些狗的去留。
禁止:“藏獒”等大型犬、烈性犬将禁养
媒体上屡屡报道大型犬、烈性犬伤人事件,全国很多地方如郑州、深圳、苏州等都规定,不得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,其中郑州公布禁养34种犬类,深圳也公布了28种禁养名单。
南京市条例也规定“重点管理区不得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”,烈性犬、大型犬的标准是什么呢?卢扬介绍,“只要犬只肩高超过61厘米,就是大型犬,不得饲养。”而烈性犬的攻击性与身高并不呈正比,“目前苏州市已经确定了17种烈性犬名单,南京市的名单正在调查制定中,将会在11月前公布。”不过,根据调查,南京的烈性犬种类并不多,“藏獒”属于其中一种。这些犬种在登记时将会被“收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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